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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017-08-29 作者:

总社各部局、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成员企业、各直属事业单位和主管社团: 

  中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总社2017年第14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当中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反馈总社离退休干部部,联系电话:66050092,66050396。

  中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 

  2017年7月31日 


中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3号)和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离退休干部基层党组织建设指导意见(试行)》(国工发[2017]9号),全面做好新形势下总社离退休干部工作,结合总社机关和各直属单位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刻认识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的重大意义 

  广大离退休干部为我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作出了巨大贡献,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资源,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力量。尊重老同志、爱护老同志、学习老同志、重视发挥老同志作用是党的光荣传统。离退休干部工作是中国共产党党的建设的特色,是党的组织工作和人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党中央关心爱护广大离退休干部的重要任务,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要深刻认识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的重大意义,总社离退休干部工作要发挥独特优势,坚持服从服务大局、统筹各方力量、服务管理并重,努力实现离退休干部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目标。

  二、 指导思想和原则 

  1. 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关于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的要求,牢牢把握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的价值取向,以充分体现离退休干部特点和优势、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及供销合作社工作大局为方向,积极稳妥地推进离退休干部工作转型发展,激励广大离退休干部为推动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

  2. 基本原则。新形势下做好总社离退休干部工作,要坚持四个“更加注重原则”:更加注重加强教育引导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离退休干部和党员始终保持公仆本色,始终牢记党员身份,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始终保持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注重发挥离退休干部的独特优势。坚持不懈开展以“展示阳光心态、体验美好生活、畅谈发展变化”为主要内容的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活动;更加注重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坚持思想上关心、生活上照顾、精神上关怀,保持敬重之心、倾注关爱之情、多做务实之事;更加注重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工作的领导。健全完善离退休干部工作机制,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推进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整体合力。

  三、 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 

  (一)加强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 

  3.要始终把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位。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持开展党章党规学习教育,教育离退休干部党员始终牢记党员身份、严格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完善和落实阅读文件、听报告、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通报情况、参观学习等制度。定期组织离退休干部阅读文件,有条件的单位要建立离退休干部阅览室。召开重大会议和举办重大活动,应在适当范围内组织离退休干部参加。按照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及时通报党内重大事项。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情况通报会,由各单位负责同志向离退休干部通报单位改革发展和重点工作情况。每年组织召开全体离退休干部参加形势报告会不少于2次,适时组织离退休干部参观学习。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组织党员集体政治理论学习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5.加强遵纪守法教育,引导离退休干部自觉遵纪守法。按照中央有关精神和总社党组的要求,严格遵守关于讲座、论坛、刊登、出版、在企业和社会团体兼职(任职)、继续从业、出国(境)审批、重要情况报告等方面的纪律规定。

  (二)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 

  6.总社机关党委要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领导,要把离退休干部基层党组织建设纳入机关党建工作的整体规划,既要做到与在职干部党组织建设同研究、同部署、同培训、同检查、同考核、同表彰,又要根据党员的实际和特点,注意分类指导。依托总社离退休干部部党委和纪律检查委员会,更好地发挥对机关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督促检查作用,并加强对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业务指导。各直属单位要落实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责任,把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纳入本单位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加强筹划,扎实推进。

  7.根据党章规定和实际情况,按照有利于教育管理、有利于发挥作用、有利于参加活动的原则,积极探索在集中居住地、活动学习场所、兴趣爱好团体、社团组织中建立基层党组织或者临时党组织。要充分尊重和考虑离退休干部的意愿,灵活合理设置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凡离退休干部党员都要编入相应党支部,非党员离退休人员可就近参加党支部和活动小组相关活动,实现党组织的全覆盖。随着情况的变化,应适时调整(新增、撤并)党支部。

  8.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任期届满后,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离退休干部党委每届任期四年,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每届任期三年。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或委员不能履行职务或职位出现空缺时,应及时补选。

  9.坚持选配党性强、威信高、身体好、经验丰富、乐于奉献的退休干部党员任党支部书记和委员。选举书记和委员时,要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按照程序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应以离退休干部党员为主,党员普遍高龄、居住分散的党支部,可由在职党员担任支部委员的方式协助工作。

  10. 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和委员的培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培训活动,强化责任,提升能力。

  11.重视发挥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在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方面的重要作用,引导和帮助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认真贯彻执行党内各项制度规定,开展好党内组织生活,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离退休干部党员的归属感,做到离休不离党,退休不褪色。

  12.建立健全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保障机制,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要列入单位年度预算。加大党费对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活动的支持力度,各单位党委要将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收缴的党费按照不低于80%的比例返还,用于党支部开展工作和活动的党费不得少于收缴党费的50%。根据本单位实际,原则上分别按照每月不低于300元、200元和150元的标准,为担任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的离退休干部发放工作补贴,并根据物价上涨指数适时予以适当增长。

  (三)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员教育管理 

  13.落实离退休干部党员学习制度。科学合理安排离退休干部党员的学习内容和学习方式。各单位可根据情况定期组织集体学习,对居住分散、不便集中的党员,可以党小组为单位开展集中学习,也可采取送学上门、邮寄学习资料和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短信等信息平台推送学习内容,灵活开展学习教育,不断拓宽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的覆盖面。

  14.认真落实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生活和党费交纳制度。定期召开党小组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组织党员听党课和参加党内其他活动,用好用活红色资源开展党性教育。党员要按规定标准及时缴纳党费,支部如有行动不便、外地居住的党员,经支部申请,党委研究同意,以支部为单位可采取灵活的方式交纳党费。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无法表达自己正常意愿的党员由家属提出申请,支部讨论并上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可少交或免交党费。新退休的党员应在收到退休通知后,由本人及时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到所在党支部报到。对无特殊情况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的党员,由所在党支部报上级党委,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5.落实流动党员管理制度。离退休干部党员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上、地点固定的,可将组织关系转到临时居住地党组织。出国(境)的离退休干部党员,要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长期在国(境)外居住的党员,每年应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所在党支部汇报思想情况。

  16.教育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不信仰宗教、不参加宗教活动,坚决与邪教组织作斗争,同时要注意把党员参加某些民族风俗活动同信教区别开来。

  (四)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17.总社机关建立离退休干部部领导分工联系离退休干部制度和在职干部任支部联络员制度,利用个别谈心、电话问询、走访慰问、召开座谈会、参加支部学习等时机,深入支部,及时了解掌握离退休干部的思想状况,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各直属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健全和完善联系离退休干部的长效机制,有效开展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

  18.坚持从实际出发组织活动和开展学习教育,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老同志不作硬性要求,党组织应定期派人走访,向他们传达重要会议和活动情况,并在生活上给予更多关心和照顾。

  四、完善和创新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一)加强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19.认真做好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切实落实离休干部离休费保障机制、医药费保障机制、财政支持机制。根据中央要求逐步提高离休干部离休费和公用经费、特需经费等经费标准。完善离休干部服务管理措施,及时研究解决离休干部困难和问题。在家政服务、医疗保健、紧急救助、精神慰藉等方面提供更多个性化、精细化服务,并做好易地安置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20. 加强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认真落实国家基本养老金的有关政策规定,做到不折不扣不拖延,足额发放;缩短医药费报销周期,加大医药费保障力度。直属单位已参加医保统筹的,可通过参加补充医疗保险,提高退休干部医疗保障水平。各直属事业单位要根据有关规定逐步提高本单位退休干部公用经费标准,规范使用办法,列入预算予以保障,确保退休干部各项待遇的落实。

  21. 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各单位要突出做好应对高龄、高发病期离退休干部的健康服务管理工作,大力普及医疗保健知识,增强离退休干部合理膳食、科学养生、自我保健的意识和能力。

  22.完善离退休干部生活、医疗特殊困难救助等帮扶机制,采取党内关怀、志愿服务、专项救济等多种形式,对重病、失能、独居、高龄等有特殊困难的离退休干部,要建立健全经常性的联系制度,帮助解决突出问题,给予更多关照,实行精准帮扶,提高帮扶实效。

  23.坚持思想上关心、生活上照顾、精神上关怀老同志,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保障离退休干部所需各项经费。根据老同志的实际需求,把每年为老同志办实事列入离退休干部年度工作计划;坚持在重要纪念日、重大庆典和老年节、元旦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制度,有关费用列入年度预算,标准随经济发展和物价上涨适时适当调整;坚持看望慰问制度,对生病住院的离退休人员,及时看望慰问;在离退休干部直系亲属去世、家庭出现重大变故时及时给予精神慰籍和一定的经济补助;定期看望孤寡老人,协调做好离退休人员遗属生活方面的有关问题。各单位可根据实际,组织开展离退休人员的健康休养和参观游览等活动。

  (二)加强离退休干部活动阵地、学习阵地建设 

  24.坚持把离退休干部活动场所作为精神文化养老的主阵地。用足用好政策,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争取资金物资,及时配齐总社离退休干部活动场所所需设备,努力把总社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建设纳入公益类文化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同时注意建立和完善离退休干部活动场所的管理制度,确保满足离退休干部的活动需要。

  25.坚持“教、学、乐、为”相统一的原则,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积极健康的文体、趣味、竞赛、参观、学习活动,并给予经费保障。

  26.加强网络学习交流平台建设,用好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和国家老年教育等资源,借助广播、电视、互联网和移动客户端等方式,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开辟灵活多样的老年教育形式。

  (三)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 

  27.坚持开展以“展示阳光心态、体验美好生活、畅谈发展变化”为主要内容的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活动,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以积极的心态、历史的眼光、辩证的思维,正确看待国家的发展变化,客观分析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正确理解周围的人和事,做心态阳光的模范长辈;积极发挥离退休干部的社会影响,传承和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培育和传承优良家风,以积极的心态和行动带动周围的人。每年通过一定的载体组织开展正能量活动,并为开展正能量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和条件支持。鼓励离退休干部开展各种志愿服务。

  28. 充分发挥离退休干部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威望优势,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及本单位重点工作,定期听取离退休干部的意见建议。

  29. 加强离退休干部网宣员队伍建设,引导离退休干部通过主流媒体传播正能量,借助各种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积极发声。

  30. 注重发掘和宣传离退休干部先进典型,扎实做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和离退休干部先进个人评比活动,做好有正能量的、模范带头作用的老同志身边人、身边事的评选表彰和宣传。

  五、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完善离退休干部工作机制 

  31.各单位要把离退休干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完善职责,强化保障。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重视离退休干部工作,带头联系、经常走访离退休干部,营造尊老敬老的良好氛围。

  32.建立健全离退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总社离退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指导监督作用,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部署离退休干部工作。要把离退休干部工作列入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考核内容;总社直属机关党委要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全面指导和监督检查;总社离退休干部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对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的业务指导,认真履职尽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统筹协调,密切协作,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直属单位可参照总社机关做法制定和完善本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运行机制。

  33.确保离退休干部工作机构正常有序运转。直属单位应根据离退休干部人数和工作需要,配备必需的机构和人员,离退休干部人数较少的单位,应确保有专人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34.离退休干部工作经费要列入年度预算,保证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正常运转。根据离退休干部工作的特殊性,切实做好服务用车等保障工作。

  (二)加强离退休干部工作队伍建设 

  35.高度重视离退休干部工作队伍建设,严把入口、畅通出口,选好配强工作力量,切实把讲政治、重感情、业务精、作风好、老同志信得过的人员配备到离退休干部工作岗位上。

  36.加强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的教育培养,组织人事部门要采取学习培训、挂职锻炼、交流轮岗等方式,加大选拔、培养和任用力度。离退休干部部门要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拓宽工作视野,锤炼过硬作风,提高业务水平。

  37.关心爱护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为他们成长进步创造条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对长期从事离退休干部工作、任劳任怨、默默奉献、表现突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并在干部任用上给予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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