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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三位一体”合作 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现场交流会在浙江召开

2017-06-23 作者:

发展“三位一体”合作 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现场交流会在浙江召开 

王侠要求:因地制宜发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加快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 

 

  6月22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在浙江省瑞安市联合召开“发展‘三位一体’合作  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现场交流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总结交流浙江等地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的经验做法,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加快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

  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王侠出席会议并讲话。浙江省委书记车俊代表省委、省政府致辞。中央农办副主任吴宏耀到会讲话。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骆琳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是10年前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亲自部署和推动的重大改革举措。经过10年的探索实践,浙江“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取得重要进展,在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致富、繁荣农村经济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实践证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的决策是高瞻远瞩的战略谋划,体现了对中国农业农村实际的深刻洞察和把握,对于在人多地少、农民众多、经营分散的基本国情农情下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王侠指出,在浙江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取得积极成效,发挥了生产、供销、信用三大合作的协同效应,搭建了为农服务的综合平台和共建共享的有效载体,实现了多方共赢。初步构建起“三位一体”农合联组织体系,确立了农民的主体地位;打造为农服务大平台,初步实现了涉农资源有效整合;推动服务主体的联合合作,促进了产业融合发展;供销合作社参与“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进一步充实了自身实力、拓展了服务平台。实践证明,“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立足浙江农业农村发展实际,丰富了农村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中“统”的内涵,是农村生产关系和农业经营体制的发展和完善;适应了提升农业弱质产业和促进农民增收的客观需要,是推动现代生产要素与传统农业对接的有效载体和平台;切合了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要求,是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有益实践和探索,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值得各地认真学习借鉴。当然,也要看到,浙江“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根植于浙江的省情农情,既有改革的普遍性,又有区域的特殊性,各地在学习借鉴浙江经验时,要注重立足本地实际,着眼改革全局,确保综合改革稳妥有序推进。

  王侠指出,今年以来,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经济运行稳中向好,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东部地区主动创新、率先突破,中西部地区激活后发优势,迎头赶上,全系统正在形成齐头并进、协调发展的新格局;各地积极运用新技术新手段进行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积极参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经济增长结构更趋合理;各地党委、政府对供销合作社更加关心重视,主要负责同志经常听汇报、作调研,各有关部门不断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为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创造了有利条件。全系统要准确把握这些新形势新特征,坚定全面深化综合改革的信心和决心。

  王侠强调,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已经进入由点到面、全面推开的新阶段,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坚持抓重点、抓关键,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综合改革不断取得新的成效。一是要因地制宜发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扩大改革成果。要充分尊重基层实际和群众首创,在具体形式上,既可以是组织体系的整合重组,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大服务资源的融合,也可以依托供销合作社领办的农民合作社及其联合社,拓展生产和资金互助功能,内生性发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二是要积极稳妥开展专项改革试点,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经过研究,总社决定围绕构建双线运行机制、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强化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建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设立多种形式发展基金、健全联合社“三会”制度等7个方面重点改革任务,集中精力开展专项试点。各试点单位要尽快实化细化工作举措,狠抓改革落实,确保改革试点任务圆满完成。三是要积极为小农提供周到便捷的社会化服务,将小农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为小农生产做好服务,是供销合作社践行为农服务宗旨的重要内容。要针对小农生产特点,开展多种形式农业社会化服务,积极推广土地托管等服务模式,为小农提供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烘干收储、加工销售等系列化服务,在引领和带动小农生产中作出更大贡献。四是要统筹做好综合改革和经济发展工作,确保完成全年目标。加强经济运行的分析研判和宏观指导,促进系统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五是要坚决守住风险底线,确保改革平稳有序推进。要贯彻落实好汪洋副总理提出的6条底线要求,切实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特别要高度重视防范金融风险,严格遵循监管制度,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

  车俊在致辞中指出,在新的起点上,浙江要深入推进“三位一体”改革,激发生产、供销、信用三大合作的协同效应,拓宽农民增收的路子;大力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专业化生产、品牌化营销,大力推进农合联实体化、市场化运作,加快农业现代化的步子;分类有序地推进涉农部门职能转变,统筹联动地推进农业经营体制、供销社综合改革等方面改革,撬动农村改革的盘子,为全国“三位一体”合作发展贡献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吴宏耀从“合”、“综”、“联”、“农”4个方面就发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进行了深刻分析。他指出,浙江 “三位一体”改革初步走出了把小农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的路子。要坚持因地制宜探索多种多样的“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基本实现形式;要始终把住尊重农民意愿这条底线,真正让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成为市场主体;要加强领导和扶持,研究问题,完善政策,努力营造“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发展的良好氛围。

  骆琳要求各级供销合作社及时向系统干部职工传达会议精神,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会议情况,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形成共同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合力,为综合改革持续深入推进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浙江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陈金彪,浙江省委常委、温州市委书记周江勇,浙江省副省长孙景淼,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成员、经济发展与改革部部长侯顺利以及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有关方面负责人出席会议。

  中央改革办、中央农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国研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银监会等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司局负责人,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有关部局负责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供销合作社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参观考察了瑞安市马屿镇农合联为农服务中心、瑞安市梅屿蔬菜专业合作社、瓯海区农合联凰桥综合服务中心、瓯海区农合联温州花城项目。浙江省农办、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贵州省供销合作社、江苏省供销合作社以及温州市、临海市等单位就加快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推动“三位一体”建设在大会上做了交流发言。

  (责任编辑:任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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