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首页 >> 省社概况 >> 机构与职能

省社主要职责

2011-09-06 作者:

 主要职责

      省供销合作社研究制定供销合作社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代表全省合作社参与国际合作社联盟的有关活动。各级联合社对下级社履行指导、协调、监督、服务、教育培训等职责;开拓农村市场,建设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组织、引领、指导、扶持、服务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公共服务平台;负责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社会团体(包括协会、学会等)的业务管理;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储备;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综合开发及扶贫开发等工作;行使本级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加强社有企业管理,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承担地方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上一篇: 省供销合作社行政审批(协助审批)项目清单

下一篇: 直属企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