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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2-06-13 作者:

 

各市(州、管委会)、县(市)财政局、供销合作社,省社直属企业:
根据财政部、供销总社《关于组织申报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财办建〔2012〕104号),为做好我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报要求:各地及申报企业要严格按照财政部、供销总社《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财办建〔2011〕133号)要求组织申报。
(二)申报数量:每个市(州)、县(市)限报项目一个。
(三)报送时间:7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省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材料要求:纸质材料均按财政部、总社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财办建〔2011〕133号)规定的内容和顺序装订成册(订成书的样式,每部分用彩页隔开);当地供销社、财政局联合申请文件放在第10部分的“其他相关材料”中。文本一式四份,分别报省财政厅1份、省供销社3份。
(五)申报网址:申报“新网工程”项目平台网址为:http://202.108.236.27:8080
(六)联系方式:
省财政厅粮贸处 0431-88550612
省供销社财审处 0431-88975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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